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
為防止偽冒不動產抵押貸款或移轉的情形,內政部自105年10月31日起,推出「地籍異動即時通服 務」,民眾可上網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後,只要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被移轉、設定抵押或 書狀補給時,於辦理「收件」、「異動完成」時,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或權利人,民眾就能即時掌 握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。
一、服務內容:買賣、拍賣、贈與、夫妻贈與、信託及抵押權設 定、書狀補給、查封、假扣押登記案件。
二、適用對象: 已辦理土地或建 物所有權登記之登記名義人。
三、申請資格: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。 (一) 臨櫃申請 :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管轄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。 (二) 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:至臨近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,由受理之地政事務所透過系統轉送該直轄市、縣(市)所轄登記機關處理,申請之土地或建物權利分屬不同直轄市、縣(市)之 登記機關管轄者,申請書以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為單位分別填寫。 (三) 網路申請: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(自然人或法人),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為之。(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網址:https://clir.land.moi.gov.tw/cap/) (四) 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: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,於申辦登記同時得填具申請表(其簽章應與申辦登記之簽章相同)併同申請本服務,可免再親自至登記機關臨櫃申請。(與跨縣市代收代寄案件一併寄送)
﹡免責聲明 一、本服務純屬便民措施,運用自動 化系統發送登記案件訊息,內容僅供參考,若因系統異常無法順利通知,敬請見諒。本服務不影響登記 之法律效力,如有登記案件之相關疑義,請逕洽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諮詢。 二、本服務之作業程序及項目若有異動,將公布於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地政局(處)網頁,不另行通知。 ﹡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表 下載 【odt】 【pdf】 【doc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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